工信部联科〔202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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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miit.gov.cn/jgsj/kjs/gzdt/art/2024/art_49c273b1367648958d68019b36f605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