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通装〔2024〕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2024年相关活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7月17日
(联系电话:010-68205189、010-68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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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s://www.miit.gov.cn/jgsj/zbys/wjfb/art/2024/art_ad89029765b84c78b1ade348f64234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