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张家界市本级第二批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3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规定,经审核,拟对张家界沅水源建设有限公司等113家符合条件的市本级第二批企业进行稳岗返还(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公示期内,如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实名监督举报,我们将对举报情况认真审核。公示期满无举报的,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监督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就业失业促进科:8230122
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8296919
市就业服务中心基金管理科:8222056
张家界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