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于公布湖南省第二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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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湖南省第二批建设培育的 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湖南省第二批建设培育的
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发改社会〔2021〕265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州初审推荐、专家评审、部门联审以及对外公示,确定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233家企业为我省第二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纳入湖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储备库(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为切实做好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233家企业须在入库后3个月内制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并在企业网站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认真落实推进产教融合工作年报制度三年规划和工作年报经所在市州发改部门审定后,统一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我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企业建设培育1年期满后自动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在申请建设培育企业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在建设培育期间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侵犯学生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取消入库资格,且5年内不得申报相关省直部门将定期对产教融合型企业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继续确认其产教融合型企业资格不合格的不再保留资格。
入库企业须安排领导层人员分管建设培育工作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及人员,确保工作沟通及时有效请各市州发改委组织企业填报《产教融合型企业联络员回执》(详见附件2)并于10月25日前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hncjrhqy@163.com。

附件:1.湖南省第二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
2.产教融合型企业联络员回执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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