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张家界高新区产业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市政府全会精神以及《张家界市培育发展八大重点产业链工作方案》精神,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张发﹝2017﹞14号)、《张家界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张财教〔2023〕11号)要求,现启动2026年度第四批市级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八大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项目
(一)支持领域
围绕食品饮品、茶、旅游商品、生物提取、中药材、户外装备和智能穿戴等重点产业链,支持市场主体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等科技创新,优先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填补产业链技术空白、产业化前景清晰的优质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对象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在我市境内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
2.项目需紧扣产业链发展需求,创新点突出、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可行、考核指标量化可测,具备良好的经济、社会和产业效益前景,单纯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常规生产扩产、市场推广等非研发创新类项目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市级科技创新技术攻关类项目(“揭榜挂帅”、市县联动、科技赋能文旅)未验收结题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4.项目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申报单位应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内容没有获得国家、省级、市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承诺不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任务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每个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企业按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1:2比例配套。
(四)申报资料
填写《张家界市科技发展专项申请书》(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同步报送电子版。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汇总填报《2026年张家界市八大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二、开展专项服务行动
(一)申报对象:在张家界市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专业服务机构。
(二)申报领域:支持开展“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专项行动”。
(三)申报资料:填写《张家界市级科技发展专项申请书》(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上报专项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同步报送电子版。
三、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申报工作进行信用承诺,对本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如有不符,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张家界高新区产业局和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对申报单位信息严格把关。并于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前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规划统筹与区域创新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八大产业链项目: 周雪原 13974440800
专项服务行动项目:覃大鹏 0744-8325676
张家界市科学技术局 张家界市财政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