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8
摘要: 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相关单位: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科办函资〔2022〕95号)的要求,现将我省开展2021年度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以下简称“创投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统计组织及工作要求1. 本次调查工作由省科技...

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科办函资〔2022〕95号)的要求,现将我省开展2021年度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以下简称“创投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组织及工作要求

1. 本次调查工作由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区域处组织,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与省股权投资协会具体实施,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及分市场应做好所属区域现场对接服务工作。

2. 请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明确责任部门,安排相对固定的调查人员,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按要求对本区域创投机构数量、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加强联系沟通和服务工作,督促所属区域的创投机构做好统计填报工作,所属区域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各分市场,要加强与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的对接,切实做好相关区域创投机构统计服务工作。

3. 请各创投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如实填报统计数据及资料,按时完成调查统计工作。

4. 按要求完成统计调查任务的创投机构,将作为湖南省科技金融相关事务合作机构,优先获取科技投资项目需求等相关科技金融服务。

5. 协助完成区域统计调查任务的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各分市场的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工作内容。

6. 创投机构调查统计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参与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各项防疫要求,做好统筹组织安排,优化程序机制,减少人员聚集流动,确保各方健康安全。

二、调查统计对象

省内2021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主要从事创业风险投资业务的投资机构和投资管理(顾问)企业(机构)。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 上报调查员信息。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填报《调查负责人及调查员回执单》(附件1),于2022年3月7日前报送至邮箱hnst-jcjy@kjt.hunan.gov.cn。

2. 上报创投机构名单。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对本区域已建用户(已系统注册)的创投机构(附件2)联系核实并通知填报,同时对新增的创投机构信息汇总,填报《新增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3月18日前报送至邮箱hnst-jcjy@kjt.hunan.gov.cn,经审核后统一注册。

3. 填报统计调查数据。注册的创投机构登录“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信息系统”(https://ivcc.casted.org.cn)进行填报,并于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填报。

4. 审核。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对各创投机构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并于2022年4月25日前完成系统初审。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区域处

联系人:王征宇(0731-88988601)

2. 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唐孝举(0731-84586904)

电子邮箱:hnst-jcjy@kjt.hunan.gov.cn

3. 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

联系人:刘飞

4. 2021湖南省创业风险投资调查群QQ群:294902917

附件:1.《调查负责人及调查员回执单》

      2.《已建用户创投机构名单》

      3.《新增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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